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情形。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00万元至3800万元;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00万元至19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00万元至38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91.00%-93.84%。
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00万元至19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95.12%-96.66%。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211.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896.38万元。
(二)每股收益:0.12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主营业务影响。2023年,受市场需求低迷,导致下游需求整体偏弱等因素影响,公司聚氯乙烯、烧碱、水泥等产品价格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四、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董事赵凯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马超先生、朱超先生、范海滨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非独立董事路明先生、潘仁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其中丁少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毕刚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1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刚、章钟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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