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1月3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动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动情况如下:

  1、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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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新设全资子公司宁夏华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23年1-9月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变化

  无。

  3、2022年合并范围的主要变化

  ■

  注: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2月23日,公司与徐州高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华变电力30%的股权转让给徐州高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华变电力70%股权,徐州高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华变电力30%股权。

  4、2021年合并范围的主要变化

  无。

  5、2020年合并范围的主要变化

  无。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指标如无特别说明,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账款-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平均值。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账面余额的平均值。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2、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收益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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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66,491.37万元、84,658.93万元、135,426.24万元及158,904.64万元,资产规模逐年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4.70%、76.31%、77.08%及79.42%,主要由应收账款、存货及货币资金构成,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30%、23.69%、22.92%及20.58%,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的增长,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占比趋于稳定。

  2、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3,845.41万元、34,171.30万元、52,227.34万元及71,568.18万元,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67%、93.99%、97.08%及92.03%,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33%、6.01%、2.92%及7.97%。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构成。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37倍、2.01倍、2.06倍和1.92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89倍、1.46倍、1.56倍和1.32倍,相关指标整体稳中有降。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35.86%、40.36%、38.57%和45.04%,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基本稳定,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保持合理水平。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

  注: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年化。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21次、2.36次、2.10次和1.49次,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51次、4.70次、3.85次和2.32次。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基本稳定,公司营运能力良好。

  5、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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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8,146.46万元、87,105.08万元、102,450.02万元和92,543.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901.28万元、5,941.65万元、7,118.65万元和6,058.02万元,公司营业收入整体呈现增长趋势,盈利能力良好。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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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该股东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订,并经股东大会通过。在制定具体分红方案时,董事会、股东大会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与公众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接受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众投资者对本公司利润分配的监督。独立董事应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发生下述特殊情况之一不进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外,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B、公司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超过70%;

  C、公司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少于0.1元。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

  (3)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4-2026年公司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由董事会根据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公司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2、公司未来分红回报的决策和实施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现金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因出现“1、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的具体政策”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按规定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时,董事会应就其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60日内,董事会必须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3、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变更

  (1)公司应以三年为周期,根据《公司章程》修订本规划。

  (2)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3)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进行专项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三)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1.5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2.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现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于公司上市后执行。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上市未满三年,最近三年的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注重经营利润在经营发展与回报股东之间的合理平衡。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的业务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扩大生产经营及拓展各项业务,以助力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说明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27号),并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列入一般失信企业、海关失信企业等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失信行为。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外,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注册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相关披露文件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审核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注册决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3元,共计募集资金34,1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7,334.42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85.5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85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和保荐机构于2022年5月9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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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翟山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下设的二级支行。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下设的二级支行。

  3.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634.42万元,系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2022年12月,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

  根据公司2022年12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个募投项目进行调整投资金额,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进行延期。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述议案。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建设期间,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整体效益进一步拓展和募投项目部分设备选型进行优化配置,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和工程施工实际结算金额,优化设备购置结构,加大技研中心投入,进一步提升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了公司的整体经营效率和效益。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在满足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2023年12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

  根据公司2023年12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述议案。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

  本项目实施以来,受外部条件和公司内部需求变化的影响,结合部分设备更新换代导致价格上升等因素,原计划的设备购置安装费相关投资金额已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同时根据公司对现有生产厂房重新进行统筹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本次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11,157.0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不变,按变更后的项目投资额测算,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营业收入73,963.26万元,年净利润6,555.99万元,所得税后项目内部收益率为23.94%,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41年(含建设期三年)。

  2)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日新月异的技术更迭,公司重新评估了本项目所涉及的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场地费用及市场推广费的实际需求。为应对日益严峻的科技竞争环境,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设定了前瞻性研发计划,拟增加“技研中心建设”项目中关键研发设备及相关技术的投入,并对研发场地进行装修改造,从而提升研发投入力度。同时公司拟通过增加“营销网络建设”中的设备购置费,用于购买营销设备,以保障营销网络渠道的顺利铺设。基于前述投入的迫切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加快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在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40)。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技研中心建设依托公司现有场地,新增研发设备、软件设备、办公设备投入。营销网络建设主要包括国内外办公网点和仓库的租赁装修、设备购置以及线上线下品牌推广活动等。项目建设完成后,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及研发技术水平,不仅可以提升公司产品的创新性,增加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满意度,还可以进一步加快研究成果转换,提升公司研发及生产效率,优化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营销渠道的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拓宽,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市场覆盖度进一步增强,品牌知名度也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也将大幅提升公司营销总部对销售业务的管理效率,从而拉动公司销售业绩的增长。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4,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22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和通知存款分别为36,000.00万元和15,950.00万元,累计赎回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和通知存款分别 33,000.00万元和5,15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利息收入200.41万元。

  2023年1-9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和通知存款分别为22,700.00万元和5,900.00万元,累计赎回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和通知存款分别 24,177.99万元和11,5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利息收入162.43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和通知存款尚未到期金额为1,522.01万元和5,210.91万元。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7,120.8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92.5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387.93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6,722.01万元(其中22.01万元结构性存款因票据追索被法院冻结),理财产品未赎回收益10.9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6.58%。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 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沙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1、沙丽

  沙丽女士,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历任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副经理、经理、企管中心总监;徐州荣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主管。

  截至目前,沙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沙丽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华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6日

  至2024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1至议案9,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4年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华辰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股东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至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二)联系电话:0516-85056699

  (三)传真:0516-85076699

  (四)E-mail:hc@hcbyq.com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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