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2024年01月0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4-00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此次对外担保计划的被担保方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共计2家公司,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

  ●2024年度计划签署担保合同不超过1,071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94.16万元,其中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294.16万元。

  ●本次担保计划中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本次担保计划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月2日,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31亿元。为确保获得授信,计划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71万元的担保,公司及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计划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擎天德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2.安徽擎天伟嘉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为公司拟于2024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取授信额度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为保障业务发展,需要争取较宽裕的授信额度。为满足业务结算的灵活性,需要在多家机构获取授信额度。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不超过1,071万元,公司及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94.16万元,均为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1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0.05%。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4-002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建立可控的外汇成本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等值1.4亿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达到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交易工具为外汇远期合约,交易场所为场外。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1.4亿美元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增长,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建立可控的外汇成本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达到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的对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通过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期限,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减少外汇汇率波动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冲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实现外汇套期保值。

  (二)交易金额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汇开展金额不超过等值1.4亿美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1.4亿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远期结售汇,只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交易工具为外汇远期合约,交易场所为场外。通过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期限,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外汇远期结售汇的产品结构简单,不涉及期权、期货业务及相关组合性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选择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能力良好。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在本次审议的额度下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合同生效条件、附加条件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以正式签订的远期结售汇合同为准。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操作可减少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外汇远期结售汇的产品结构简单,不涉及期权、期货业务及相关组合性产品,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如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和《金融衍生业务集中审核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公司及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仅含远期结售汇业务,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合同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上述制度就公司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资质核准、年度预算、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上述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根据上述制度,公司及子公司配备了专业人员,落实了账户及资金管理、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及风险监控措施,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以减少流动性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选择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以减少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业务结算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日元,当汇率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4-003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新增实施主体与地点新增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募投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计划变更实施内容,增加实施主体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广州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16号、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横南14号,并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766.28万元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

  ●新增募投项目:制造服务业创新基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56,897.33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8,766.28万元,其余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新增募投项目的建设将优先使用募集资金,预计于2027年底正式投产并产生收益。

  ●截至2023年12月22日,原募投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22,359.11万元(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公司本次计划使用其中的2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2,233.72万元用于原募投项目,18,766.28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剩余金额1,359.11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以实施原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号),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3,9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149.8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5,800.13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9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08086_A0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1: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存在差异,公司对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调减。

  注2: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自有资金5,300万元对公司募投项目“擎天聚酯树脂项目”追加投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披露的《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因此,擎天聚酯树脂项目总投资额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金额存在5,300万元的差异。

  注3:擎天聚酯树脂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差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取得投资收益的净额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4: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924.27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5月完成补流。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新增实施主体与地点,新增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实施内容,并新增项目实施主体与地点。变更后,该项目截至2023年12月22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359.11万元(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中的18,766.28万元将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制造服务业创新基地项目,剩余的3,592.83万元将继续用于原募投项目。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总投资额36,053.4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2,568.40万元。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嘉兴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威凯(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家院威凯(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计划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3年12月22日,该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17,305.83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3,366.28万元,主要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在广州、佛山、廉江、武汉、嘉兴、上海和温州通过购置设备、建设试验室,提升、完善公司环境试验能力,开展检测、计量等方面的测试服务能力建设,开发基于大数据的数据信息智能运维与诊断系统。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22,359.11万元(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存放于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原计划新建1栋综合检测大楼,相关功能场地面积约18,000平方米,主要用于扩建气候、化学、机械、电磁等环境试验室。受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因素影响,综合检测大楼建设已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鉴于该募投项目能力建设主要依托先进的环境试验仪器、检测仪器等设备投入,为加快推进项目能力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综合考虑公司全国产能布局情况、质量技术服务业务发展需要及规划的基础上,经审慎分析,公司拟变更该项目实施内容,由“新建综合检测大楼”变更为“利用现有场地或租赁场地”实施,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其他投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新增公司为实施主体及新增部分实施地点(具体详见“变更前后投资内容明细表”及“调整前后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对比表”)。原募投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766.28万元将用于新项目“制造服务业创新基地”。

  变更前后投资内容明细表

  单位:万元

  ■

  调整前后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对比表

  ■

  三、新增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是在公司原有募投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的用地基础上,根据目前公司的业务发展及规划需要,重新设计建设方案,扩大原有建筑面积,以满足目前公司质量技术服务业务快速发展的场地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制造服务业创新基地

  2.实施主体: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天泰一路3号

  4.项目建设期:4年,预计2027年12月竣工

  5.项目建设内容:公司计划在不影响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对质量技术服务业务广州总部进行扩建改造,计划在拆除原有食堂建筑面积1,406平方米以及其它构建筑物后,新建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主要用于检测服务、研发及办公等;同时,面向智能家居、智能汽车、能源装备、医疗健康等战略性新兴领域搭建智能评价综合服务平台、可靠性评价综合服务平台、医疗健康及绿色低碳评价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公司质量技术服务能力。

  6.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56,897.33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8,766.28万元,其余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具体投资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7.预计经济效益:预计本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为6.02%,投资回收期11.00年(含建设期),项目的财务收益良好,具备经济可行性。

  8.威凯检测将为新增募投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为满足产业发展需求,提升自身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具有必要性

  随着产业技术的转型升级及国家“双碳”“智能制造”战略的持续推进,产业正向智能化、绿色低碳、健康化、可靠安全等方向发展。质量技术服务的需求也随之发生着深刻的转变:从传统安全、环境、性能类测试向智能、可靠、绿色、低碳、卫生健康等更高测试要求发展。

  制造服务业创新基地项目将围绕产业发展的需求,瞄准智能家居、智能汽车、能源装备、医疗健康等战略新兴领域,在公司现有的安全、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能、能效等能力基础上,着力建设智能、绿色低碳、健康、可靠性等服务能力,以进一步完善公司自身的质量技术服务能力,保持并巩固市场竞争优势,支撑公司质量技术服务业务持续发展。

  2.现有场地面积制约业务发展,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

  公司质量技术服务业务广州总部于2007年投入使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业务量及人员规模大幅增长,现有的试验及办公场地紧张,亦无法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场地问题亟待解决。制造服务业创新基地项目是对现有场地的扩建改造,通过提高自有土地利用率的方式有效解决广州总部场地不足的问题,同时根据业务发展战略对产能建设进行提前规划、合理布局,推动质量技术服务业务战略落地。制造服务业创新基地项目的实施是落实质量技术服务业务战略的重要举措,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支撑质量强国、制造强国建设,国家各部门分别出台政策支持质量技术服务行业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明确,要全面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供给水平,促进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围绕国家战略任务、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中对质量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强化质量基础和产业应用融合,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技术资源和力量,面向产业基础和产业链质量,布局一批重点领域、跨行业跨领域的公益性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到2025年,力争在高端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建设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中国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暨“十四五”规划会议强调,要努力推动到2025年基本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检验检测体系。国家系列支持政策的出台,为质量技术服务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本项目具备政策可行性。

  2.公司的技术积累及人才队伍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基础

  质量技术服务业务是公司最早发展的业务,经过60余载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了以基础共性技术研究为支撑的科技创新体系,以技术标准创新为引领的行业服务模式,成功开发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质量评价技术,并建有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国际标准化)、国家日用电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智能汽车零部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十余个国家级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平台,具有深厚的技术累积及强大的研发基础,能够为项目建成后运营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同时公司还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能力强的人才团队,具备扩大产能、提升能力的基础,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后续运作。

  3.公司质量技术服务管理规范为项目实施提供管理支撑

  作为我国最早的专业质量技术服务机构之一,公司在试验流程、业务管理等方面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等多项服务资质,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管理支撑。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检验检测“服务万业”的特点决定了其是一个市场空间巨大且极具潜力的市场,其市场规模随着下游市场规模的扩大而扩大。近年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求及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新能源等新技术变革,为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除传统的安全规范、性能、能效外,智能、可靠性、绿色低碳、卫生健康等相关评价需求不断凸显。从行业整体情况来看,我国检验检测行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22年度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简报》,2022年全国检测检验行业实现营业收入4,275.84亿元,同比增长4.54%。同时,检验检测领域差异化发展继续扩大,电子电器、汽车、医学、能源等新兴领域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共实现收入830.47亿元,同比增长12.57%,高于全行业营收增速8.03个百分点;而传统领域占行业总收入的比重仍然呈现下降趋势,由2016年的47.09%下降到2022年的38.36%。制造服务业创新基地项目建设将围绕智能家居、智能汽车、能源装备、医疗健康等新兴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能、可靠性、绿色低碳、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服务能力,符合产业及检验检测行业差异化发展趋势,市场前景可期。

  (二)风险提示

  1.制造服务业创新基地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市场发展方向、项目审批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项目工程量增多、建设周期延长、项目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政策及市场发展趋势,及时调整策略,同时将加强项目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及办理进度,在设计阶段聘请中介机构全面考虑工程风险因素,探清项目场地的地质水文状况,在施工阶段精心组织施工,持续跟踪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2.本项目投资建设将加大投资性现金流支出,存在未来融资机构融资政策变化及贷款利率波动导致项目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积极与项目各方联系和协调,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做好内部资金调度,有效降低建设成本,严格控制建设周期,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与运营。

  五、新项目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情况

  新增募投项目制造服务业创新基地项目已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穗开审批规建证〔2023〕30号)。

  六、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计划

  截至2023年12月22日,原募投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22,359.11万元(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公司本次计划使用其中的2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2,233.72万元用于原募投项目,18,766.28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剩余金额1,359.11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用以实施原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顾泽波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0年08月30日

  (6)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天泰一路3号

  (7)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质量技术服务,包括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和其他技术服务等。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二)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影响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原募投项目及新增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后的管理措施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将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监督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本次变更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新增实施主体与地点,新增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新增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新增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变更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变更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和未来发展战略需要而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长期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新增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新增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4-004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上午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以现场、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惠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韩保进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新增实施主体与地点,新增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新增实施主体与地点,新增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4-005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9日

  至2024年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月1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1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399

  联系电话:020-89050837

  联系人:孙溢、李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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