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西安交警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提升西安绕城高速通行能力,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效率,西安市于2023年11月发布《关于过境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规定“过境西安的中重型(黄色牌照)禁止在西安绕城高速(含)以内区域通行”,并明确“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违规驶入禁行路段的过境货车,由公安交管部门批评教育,不予处罚。2024年1月1日起,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过境货车,由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同时,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也已于2023年11月24日发布了《关于S02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实施差异化收费的通报》,对S02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鄠邑至蓝田)的货车实施差异化收费,1类货车到6类货车每公里通行标准最小降低幅度达42.02%。目前,降费措施已经实施,有效降低了货运车辆通行成本。
对于过境西安的中重型货车(黄色牌照),可以通过S02西安外环高速(南段)、G3021临兴高速(外环高速北段,原西咸北环线)、G6521榆蓝高速、S30水阳高速、G7011十天高速等路线通行。
自2024年1月1日起,西安公安交警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依托路径识别系统,对违反规定的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西安公安交警特别提醒广大始发地和目的地均不在西安的过境中重型货车(黄色牌照)驾驶人:请提前了解掌握过境西安通行规定,合理规划线路,安全文明通行!
编辑:高佳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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