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年12月28日 01:51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12月27日,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朱永鹤先生、彭安林先生、王昊先生、马明辉先生回避了表决。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2023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2024年度预计将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143.7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原材料金额为15.5万元;其中向关联人提供加工产品、商品服务金额1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服务、技术服务、劳务金额88万元;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设备租赁金额146万元;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原材料金额17.2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劳务金额769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设备租赁、房屋租赁金额8万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561.42万元(未经审计)。

  上述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因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一关联人,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其他关联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同一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为准。

  注3:表中数据为四舍五入并保留2位小数产生。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1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2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铝门窗、屋顶、幕墙、不锈钢制品;室内外装修、机电装修;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机电产品加工、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2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

  1.2.1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工程、工业自动化控制工程、空调净化工程、工业用水净化工程设计、安装、施工;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上述项目持资质证经营);环保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空调净化设备制造;环境工程产品开发;环境保护设施运营;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控制人同为康宝华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采用支票及电汇的结算方式。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产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因公司经营业务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布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依据公司经营需要,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运营实际,能对公司经营起到积极作用,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6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本次公司拟投资种类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投资、国债逆回购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投资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理财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参与,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投资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理财额度。

  3、投资方式: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和签署相关文件,公司本次投资理财的主要投向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投资、国债逆回购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行业周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产品的价格波动较大的可能性,具有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业务时,如工作人员未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或操作失误,由此可能会产生相应的操作风险。

  3、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不可抗力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赎回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安全。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订《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3、公司将以自己名义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投资理财,不得使用其他账户,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交易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等具体事宜。

  5、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投资理财交易情况,以加强对公司投资理财交易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控制风险。

  7、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8、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4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尉博涵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尉博涵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3年12月27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高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个人简历

  高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009年3月加入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止目前,高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7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哈尔滨博林特电梯

  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与黑龙江春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力食品”)协议一致,决定终止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博林特”或“标的股权”)100%股权转让事项。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哈尔滨博林特100%股权转让给春力食品,经双方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标的股权收购价格2,100.00万元(根据协商拟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补充协议》的约定,协定股权收购价款为2,192.90万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哈尔滨博林特持有的对公司92.90万元债权进行冲抵协定股权收购价款,冲抵后协商确定股权收购价格为2,1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二、本次交易终止的原因

  因交易对手方春力食品的资金和经营情况没有达到预期,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未能就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核心交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了保障各方利益,经过慎重考虑和友好协商,交易各方共同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三、本次交易终止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决定终止哈尔滨博林特100%股权转让事项。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终止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项目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3年12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建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且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朱永鹤先生、彭安林先生、王昊先生、马明辉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含)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与黑龙江春力食品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事项,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终止转让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原内部审计负责人尉博涵先生因个人原因离任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高敏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朱永鹤先生、彭安林先生、王昊先生、马明辉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含)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和签署相关文件。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经公司与黑龙江春力食品有限公司协议一致,决定终止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事项。

  《关于终止转让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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