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
2023年11月17日 02:1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延期召开,会议召开日期将由原定的2023年11月21日延期至2023年11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23年11月16日,且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及登记办法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11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7日、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

  联系人:杜诗琴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51757685

  传真:010-51757666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

  2.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8

  2.投票简称:荣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6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延期召开,会议召开日期将由原定的2023年11月21日延期至2023年11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23年11月16日,且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及登记办法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一、原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6日

  6.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二、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3〕第2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因部分问题需中介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同时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本次股东大会延期至2023年11月24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及登记办法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此次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延期后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6日

  6.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延期后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公告编号:2023-067)。股东大会延期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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