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17日 01:17 证券时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2023年11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维军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租赁价格是在参照标的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同类物业出租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3-065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资产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智航”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智航”)拟向安徽邦泰天玑智能医疗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泰天玑智能医疗创新中心”)出租其部分自有房屋,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3,107.203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含4个月免租期),租金总额9,227,470.91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邦泰天玑智能医疗创新中心系公司董事长张送根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聚集公司运营发展所需要的外部资源,形成医疗器械协同创新生态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拟向邦泰天玑智能医疗创新中心出租其部分自有房屋,用于整合医疗器械科技资源,增强与公司上下游产业的协同效应。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拟出租的自有房屋为其坐落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以西、紫蓬路以南邦泰科技中心G3幢的第4层至第16层,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13,107.203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含4个月免租期),租金总额9,227,470.91元。

  邦泰天玑智能医疗创新中心系公司董事长张送根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邦泰天玑智能医疗创新中心系公司董事长张送根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邦泰天玑智能医疗创新中心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公司名称:安徽邦泰天玑智能医疗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庚印

  3、注册资本:51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9年1月10日

  5、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5738号邦泰科技中心G2#19-22层

  6、经营范围:医疗项目投资;医院运营管理;医疗信息咨询;医疗器械研发及技术咨询;医疗信息系统集成;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医疗器械、软件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及维修;建筑劳务分包;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安徽邦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0.78%、天智航持股39.22%

  8、邦泰天玑智能医疗创新中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443.58万元,净资产5,443.5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355.99万元。

  9、邦泰天玑智能医疗创新中心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向邦泰天玑智能医疗创新中心委派了2名董事、1名监事,除此之外,公司与其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邦泰天玑智能医疗创新中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属于《科创板上市规则》中规定的“租出资产”,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坐落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以西、紫蓬路以南的自有房屋邦泰科技中心G3幢的第4层至第16层。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租的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坐落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以西、紫蓬路以南的自有房屋邦泰科技城G3幢的第4层至第16层,租赁建筑面积13,107.203平方米。该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房屋租赁价格是在参照标的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同类物业出租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安徽天智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邦泰天玑智能医疗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2、租赁场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以西、紫蓬路以南邦泰科技城G3幢的第4层至第16层。

  3、租赁面积:13,107.203平方米

  4、租赁期:2023年11月16日至2026年11月15日

  5、租金:22元/平方米/月

  6、租赁保证金:100,000元

  7、付款方式:乙方按半年支付租金,每期租金需提前15日支付。乙方将租金及保证金以转账或现金方式存入甲方指定帐户。

  8、免租期:4个月,先享受免租期后计算房租,免租期计入合同租赁期内,即2023年11月16日至2024年3月15日为免租期。

  9、房屋用途:办公研发。

  10、转租约定:租赁期间,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该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11、相关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的水电费(含公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因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12、优先承租权:乙方如需在本协议期满后续租,需在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但甲方确需收回房屋的除外。

  13、合同解除:

  (1)租赁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政策、拆迁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提前解除。乙方有权按法律规定享有相关补偿,甲方可予以配合。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退还房屋。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立即收回该房屋。①不重视消防安全没有依法足额配备消防器材,对甲方书面整改的要求在3日内没有实质回应,或因此受到消防部门责令整改、处罚的,或发生火灾的;②不重视生产安全,对甲方书面整改的要求在3日内没有实质回应,或受到相关政府部门责令整改或处罚的或进行改正,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③在房屋内存放危险、易燃易爆物品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因此受到相关政府责令整改或处罚的,或发生事故的;④与职工、学员及任何第三方发生任何纠纷处理不当,造成该房屋或甲方被牵扯入如登报、投诉、诉讼、仲裁、集体上访等情况的;⑤对非园区的责任而出现相关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如停水、停电、网络不通等情况,出现本单位职工集体闹事的;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装修、改建房屋的;或装修损坏甲方房屋主体结构的;或改变用途其主营业务活动、或房屋内生产布局与协议承诺的内容不一致的(经甲方书面同意除外);⑦偷接水、电;⑧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的;⑨拖欠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30天的;甲方据本款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当年年度租金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14、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除立即支付外还应按欠款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改造的,除立即恢复外,应按每次10000元标准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3)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返还房屋的,除须按“租金标准×实际逾期的天数计算”继续交纳房屋租金外,同时还应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至实际返还之日止。

  (4)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剩余期间租金费用,并承担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或预期利润,经营收益等)。

  15、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履约安排

  邦泰天玑智能医疗创新中心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协议中已就协议双方的违约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就如发生乙方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等情况做出适当保护公司利益的约定。公司与交易关联方将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向关联方出租自有房屋,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本次关联交易能够协助公司整合医疗器械科技服务资源,围绕智能化医疗器械等细分产业链实现产业聚焦,提升产业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除此之外,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资产利用效率,能够为子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授权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张送根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出租资产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租赁价格是在参照标的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同类物业出租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租赁价格是在参照标的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同类物业出租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天智航全资子公司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租赁价格是在参照标的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同类物业出租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天智航全资子公司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3-066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具体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9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9,545,09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2.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70,199,990.23元。扣除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6,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63,699,990.23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总发行费用10,443,396.23(不含税)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9,756,594.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3)第06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7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9,545,091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募集资金总额为370,199,990.23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总发行费用10,443,396.23(不含税)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9,756,594.00元,截至2023年11月9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具体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管理,并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具体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天智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3-067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可以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具体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决定公司授信业务办理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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