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3-080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17:00,其中网络互动交流时间为下午 15:3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网址:https://rs.p5w.net)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也可于11月14日前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u@leaguerm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参加由深圳证监局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3年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同时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17:00,其中网络互动交流时间为下午 15:3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LIU KUN先生
董事会秘书:吴颖女士
财务总监:周世权先生
独立董事:陈慈琼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也可于11月14日前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u@leaguerm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755-26719968
邮箱:zhengquanbu@leaguerm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3-079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LIU KUN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吴颖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雍、邓雪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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