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闽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智联”)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同意公司就上述融资贷款担保事项按照50.5%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不超过人民币505万元。震有智联少数股东按其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有效期、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为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智联”)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事项按照50.5%的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被担保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震有智联少数股东按其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震有智联按照50.5%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5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关联关系: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智联”)系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控股子公司震有智联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震有智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按照50.5%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5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震有智联少数股东按照其对应持股比例为震有智联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震有智联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
●对外担保的逾期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震有智联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震有智联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震有智联上述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按照50.5%的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5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震有智联少数股东按其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有效期、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为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与公司关系:震有智联是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震有智联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被担保人震有智联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震有智联少数股东按其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震有智联少数股东按其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子公司发展,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对其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的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5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2%和0.46%。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收到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返还款,本期列支于“其他收益”项目的金额为4,304,777.05元,因其系国家规定之退税及税收优惠政策,且其金额计算与其正常经营业务存在直接关系,故不具有特殊和偶发性,因此将其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黎民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民君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吴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黎民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民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黎民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民君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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