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三季度报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31日 04:42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0

  2023

  第三季度报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向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宝馨科技怀远2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宝馨科技鄂托克旗2GW切片、2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按计划开展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1月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证券账户“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25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37%,成交金额合计23,742,995.57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10.512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份额不超过12,000万份,实际认购份额2,374.30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均为员工自有或自筹资金,包括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

  截至2022年11月4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时起算。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为保障全体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9个月,延长至2024年2月4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23年11月3日届满,存续期将于2024年2月4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3、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为2023年10月1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300万份,行权价格为5.83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及相关文件。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事项按计划开展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丽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丽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丽霞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8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王思淇先生,董事生敏先生、张素贞女士、张中良先生,独立董事凌云志先生、高鹏程先生、郑宗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左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思淇先生、关联独立董事凌云志先生与高鹏程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需向相关部门办理变更及备案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3年10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适应市场形势变化,提高内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以下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

  4.0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4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5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6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7修订《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8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9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0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1修订《总裁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2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3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4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5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6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7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8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9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1修订《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2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3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4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5修订《合同法律审查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6修订《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7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8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9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30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31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4.01-4.06项、4.18项、4.23项、4.30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修订及制定后的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9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监事张瑮敏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3、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预测,上述交易符合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金世春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1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王思淇先生、关联独立董事凌云志先生与高鹏程先生、关联监事金世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户用光伏电站业务主要材料有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并网箱及其他辅材,其中光伏支架为项目的必备材料。关联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精工”,股票代码:603356)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专业的光伏支架供应商,具有成熟的支架生产工艺及稳定的供货能力。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预计与华菱精工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开展相关业务合作。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人拟发生的交易总额为3,679万元人民币,其中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7万元人民币,向关联人承租房屋等关联交易金额为152万元人民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主体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思淇先生、关联独立董事凌云志先生与高鹏程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币种:人民币万元(未税价)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4)。

  币种:人民币万元(未税价)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安徽华菱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华菱”)

  法定代表人:周亚刚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7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华菱精工厂区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安徽华菱的总资产为867.75万元、净资产为330.07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161.86万元、净利润为-18.82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华菱精工的董事长兼总裁罗旭先生最近12个月曾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华菱精工系公司的关联方。

  安徽华菱为华菱精工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控制的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登零碳”)持有华菱精工29.91%股份的表决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安徽华菱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2、溧阳市华菱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溧阳华菱”)

  法定代表人:黄超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05月0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溧阳市别桥镇广惠西路10号

  经营范围:钢丝、钢丝绳的研发、制作、销售、维修、维护、售后、产品检测;电梯配件、机械配件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溧阳华菱的总资产为12,956.46万元、净资产为192.40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4,258.93万元、净利润为-2,701.34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菱精工的董事长兼总裁罗旭先生最近12个月曾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华菱精工系公司的关联方。

  溧阳华菱为华菱精工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控制的捷登零碳持有华菱精工29.91%股份的表决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溧阳华菱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溧阳安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溧阳安华”)

  法定代表人:黄业华

  注册资本:13,340.54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08月1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溧阳市社渚镇新华街85号413室

  经营范围:电梯及配件、机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护,机械配件的制造、销售,钢结构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以自有资金从事对电梯项目的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溧阳安华的总资产为6,971.57万元、净资产为6,289.26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41.38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菱精工的董事长兼总裁罗旭先生最近12个月曾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华菱精工系公司的关联方。

  溧阳安华为华菱精工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控制的捷登零碳持有华菱精工29.91%股份的表决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溧阳安华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4、蚌埠捷登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简称“蚌埠捷登”)

  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7月15 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智能终端产业园朝阳南路131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其他通用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蚌埠捷登的总资产为25,897.61万元、净资产为8,060.02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0.01万元、净利润为-380.76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蚌埠捷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蚌埠捷登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5、履约能力分析

  在本次公司拟与安徽华菱发生的关联方采购交易过程中,安徽华菱作为华菱精工子公司承担销售公司的角色,安徽华菱目前销售的光伏支架产品均为华菱精工及其子公司生产完成。安徽华菱承接光伏类产品的销售订单,接到订单后将生产任务分配给华菱精工及其子公司完成生产。

  华菱精工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罗旭

  注册资本:13,334.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09月07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

  经营范围:电梯配件研发、制造和销售;钢结构件、新材料开发、制造和销售;钢结构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电梯配件以及钢材、矿石等电梯配件生产所需原材料购销及储运服务;电梯的销售、安装及维护、项目投资管理;进出口贸易;机电类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改造、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华菱精工的总资产为190,764.97万元、净资产为74,863.10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75,633.98万元、净利润为-2,819.93万元。

  上述关联企业均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董事会认为与公司实际发生采购销售行为的关联方为华菱精工,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双方之交易价款及相关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将按下列三种价格之一计算: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

  推定价格指合理的成本费用(包括应缴纳的税项)加上合理之利润构成的价格。

  2、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安徽华菱发生的日常采购交易事项,先签署《采购框架合同》,实际发生交易时以订单的方式进行。

  (2)公司与溧阳安华及蚌埠捷登发生的日常租赁事项,实际发生交易时以租赁合同的方式进行。

  (3)公司与溧阳华菱发生的屋顶光伏能源管理关联交易事项,实际发生交易时以能源管理合同的方式进行。

  (4)日常采购交易技术标准:按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或加工产品图纸执行。

  本次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决定交易事项并签署相应的协议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坚持了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本公司各项业务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与华菱精工均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各项业务均独立于各关联方,与各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构成公司对各关联方的依赖关系。

  (下转B35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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