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37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74,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9,866,6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未来发展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 001226 证券简称: 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 2023-094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3年11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提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上述议案 2、3为特别决议事项,该等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三分之二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1月16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6日8:30-11:00,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42200。传真:0563-6616556。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饶耀成;
电话:0563-6621555;
传真:0563-6616556;
会议联系邮箱:tuoshan@tuoshangroup.com。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1226。
2、投票简称:拓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3年11月16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4、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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