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在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前指定由公司财务总监李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详见公司2023年5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神马股份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伟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伟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完成测试,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李伟先生目前持有公司2万股股份,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传真号码:0375-3921500
电子邮箱:shenmagufen600810@126.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63号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
附:简历
李伟先生,1979年生,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管处副主任科员,朝川矿财务科副科长、科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资金结算中心资金调度主管,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资金结算部经理,平禹煤电总会计师,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副总监,现任神马股份财务总监、财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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