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内容: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锦华先生计划自2023年5月15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 增持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锦华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264,340股(公司于2023年6月份实施了权益分派,股票数量为权益分派后的数据),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累计增持金额3,050.04万元,已超过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王锦华先生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锦华先生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锦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78,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王锦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石实业有限公司、其配偶宋英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3,142,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目的
王锦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对公司股份实施增持。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2023年5月15日已增持股份金额)。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
后续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王锦华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次增持实施之日(2023年5月15日)起6个月内。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王锦华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锦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264,340股(公司于2023年6月份实施了权益分派,股票数量为权益分派后的数据),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累计增持金额3,050.04万元,已超过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王锦华先生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后续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王锦华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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