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式跃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7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严甽18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51,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51,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791,7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3%。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791,7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王式跃先生、艾林先生、王雨潇女士、代亚先生4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王式跃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表决结果:王式跃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艾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表决结果:艾林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王雨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表决结果:王雨潇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代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表决结果:代亚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戴文涛先生、方桂荣女士、郑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戴文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表决结果:戴文涛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方桂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表决结果:方桂荣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郑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表决结果:郑刚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韦闯凡先生、吴洋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韦闯凡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表决结果:韦闯凡当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吴洋宽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表决结果:吴洋宽当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君福、黄陆豪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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