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部分自有机器设备、设施等资产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四年。
●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公司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四年。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发生的融资租赁金额或涉及资产金额不超过140,000万元,实际融资租赁金额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管理部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租赁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王以刚
4、成立日期:2010-09-07
5、注册资本:95亿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1874488N
7、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18号5-6层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融资租赁标的情况介绍
1、标的资产名称: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等资产。
2、标的资产权属:标的资产归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产权清晰,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标的资产价值:与农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资产价值以实际转让价值为准。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1、融资金额:人民币2亿元
2、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3、租赁期限:四年
4、租金及支付方式:等额本金,按季度后付。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旨在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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