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和2023年8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签订相关资金信托合同情况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委托人代表与受托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西藏信托-景华28号单一资金信托资金信托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藏信托-景华28号单一资金信托资金信托合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资金信托合同已签署完毕,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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