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9月11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泰化工于9月11日与永和股份签订了《意向性框架合作协议》。
双方同意华泰化工进行存续分立,华泰化工将甲烷氯化物业务板块相关的资产负债分立为一家独立的公司(华永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其余资产仍留存于华泰化工。具体的分立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
双方以华永公司为基础,并以分立后的华永公司账面净资产额为基础并经双方共同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华永公司账面净资产额(含规划项目建设、试生产期内的甲烷氯化物一期利润及二期启动建设的已投资部分)为估值实施增资扩股,引入永和制冷、华永项目的重要管理人员和重要技术骨干成立的持股平台资金(增资完成后,永和制冷持股44%,华泰化工股东持股52%,华永持股平台持股4%,具体出资金额和出资方式由相关方另行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参股华永公司,华永公司近期项目初步规划为消耗四氯化碳的2.5万吨HCC-240产品、1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最终以双方认可的项目备案政府报批版可研报告为准)。
在华永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建设第二套16万吨甲烷氯化物装置的前提下相关方出资注册成立永华公司(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永和制冷持股52%、华泰化工或其关联方持股44%、永华公司的重要管理人员和重要技术骨干成立的持股平台持股4%,具体出资金额和出资方式由相关方另行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永华公司设立后项目初步规划为1万吨HCFO-1233zd、7万吨R22、4万吨TFE、3万吨含氟精细化学品以及相关副产再利用产品(最终以双方认可的项目备案政府报批版可研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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