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4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913,5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15元,募集资金总额56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9,529,999.96元后,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469,997.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26号验资报告。
2、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公司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7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
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7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
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6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控股子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3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募集资金销户前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3、截至2023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由于2022年海外祖代鸡引种受限,在产祖代鸡存栏不断下降。今年以来祖代鸡引种有所恢复,但保持了每月较低的引种量,与以前年度相比保持在较低水平,致使父母代种鸡价格自去年末以来一直保持高位。报告期,商品代鸡苗价格呈现先涨后跌走势,一季度,鸡苗供应偏紧和节后集中补栏使得商品代鸡苗价格不断上行,公司实现一定盈利;进入二季度,市场鸡苗供应不断增加,且受季节性因素影响,此阶段补栏鸡苗对应毛鸡出栏时为高温天气,养殖风险较大。餐饮业虽有回暖,但消费端恢复不及预期,因此毛鸡价格不断走低,养殖信心下降,苗价逐步回落到亏损区间。
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代鸡苗1.4亿羽,销量保持稳定;鸡肉制品销量3.6万吨;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1,021,190.4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5.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895,534.3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6.5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186,079.0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2.99%。报告期公司主营产品商品代鸡苗售价同比有较大幅度上涨,因此,公司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亏损同比大幅减小。由于报告期末鸡苗价格较低,公司对种鸡和种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也对本期利润有一定影响。
报告期,公司继续推进80万套父母代种鸡养殖项目,已经部分投产,2023年能够新增部分商品代鸡苗产能。公司在临沂孵化厂年孵化能力1亿只,目前建设进度过半,该孵化项目与种鸡项目相匹配,运营后可更加高效的服务于附近客户。
报告期,公司两个熟食品工厂努力提升生产和销售能力,上半年产销量不断提升。公司熟食业务主要采用传统销售与电商销售相结合,线上线下互补。当前已经在抖音、天猫、微信商城等电商平台进行线上产品销售,同时不断在线下扩展B端食品加工、餐饮连锁及供应链类客户。
法定代表人:孙宪法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话通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其中董事郭鹏以通讯形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孙宪法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孙延淼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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