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08月26日 01:20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华科技”)董事会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以每股人民币50.81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19,334,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236.05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9,434.33万元后,本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8,801.72万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64.8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36.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3月1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9号)。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993.75万元,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7,692.7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1,362.95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2,618.8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其进行修订。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0年3月16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机电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募集资金初始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以及“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北京佳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智联”)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五一路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成都佳华物链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物链云”)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本公司向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增资后分别与三家子公司、四家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于2020年5月13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罗克佳华(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佳华”)和太原罗克佳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科技”),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重庆佳华与数据科技分别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本公司向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增资后,分别与两家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于2020年11月27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事项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云链大数据平台的研发由佳华物链云转至重庆佳华,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重庆佳华于2021年4月19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在增资后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于2021年6月1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佳华科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佳华智联2020年6月5日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开立账户,该等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注2:数据科技2021年12月27日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开立账户,该等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3年6月30日,结构性存款均已到期收回。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的情况。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前期间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无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将《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7 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主要原因是佳华科技及全资子公司佳华智联实施的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其投资方案是基于规划时的市场情况、经营规划等做出,基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存在较为明晰的分工安排,由佳华科技本体承担软件及设备安装及运营工作,由佳华智联负责自研硬件设备空气质量微观站、空气质量微观站加装VOC等的生产制造,用于该项目自有设备的配套,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市场及行业环境的变化的影响,原规划由佳华智联负责的内容在项目实施过中,市场对该类设备的需求量未达预期,佳华智联募集资金使用缓慢。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经公司综合考虑,拟减少佳华智联的自研硬件部分募集资金入,将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调整后,该项资金将由佳华科技继续实施、投入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用于大数据平台研发及采购三方设备等方式,继续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结合经济环境及市场情况预期,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及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表1: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本公司原计划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 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主要原因是佳华科技及全资子公司佳华智联实施的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其投资方案是基于规划时的市场情况、经营规划等做出,基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存在较为明晰的分工安排,由佳华科技本体承担软件及设备安装及运营工作,由佳华智联负责自研硬件设备空气质量微观站、空气质量微观站加装VOC等的生产制造,用于该项目自有设备的配套,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市场及行业环境的变化的影响,原规划由佳华智联负责的内容在项目实施过中,市场对该类设备的需求量未达预期,佳华智联募集资金使用缓慢。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经公司综合考虑,拟减少佳华智联的自研硬件部分募集资金入,将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调整后,该项资金将由佳华科技继续实施、投入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用于大数据平台研发及采购三方设备等方式,继续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结合经济环境及市场情况预期,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7 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注4:“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指: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减资金额11,072.68万元,包含超募资金减资10,544.28万元,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528.40万元。

  “注5:“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进度大于100%是由于投入金额中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附表2: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6:“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原计划投入11,506.88万元,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不再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022年12月15日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10,9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以及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8日(星期四) 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21日(星期四) 至09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rk@rockontrol.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28日 下午 13:00-14: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8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玮先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陈京南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志龙先生,财务总监王朋朋先生,独立董事郑建明先生将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28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21日(星期四) 至09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rk@rockontrol.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1502051

  联系邮箱:rk@rockontro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88051                                公司简称:佳华科技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科技”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0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决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08月16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于玲霞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志龙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潘雨菲女士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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