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9日讯(记者 季宇轩)一直以来,消防问题是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常见的难点,也与城市更新工作息息相关。由于缺乏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管理机制和技术标准支撑,消防审验已成为制约城市更新实施和推进的堵点之一。大量既有建筑要么无法实施改造弃之不用,要么不申报消防审验手续,违法违规建设成为存在安全风险的“黑店”。
对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南京、常熟等地开展试点,从数个“小切口”入手,创新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机制,积累了系列成果和经验,并逐步形成通用的、行之有效的措施,让老建筑能够顺应时代发展新需求。
耐火等级不足、建筑间防火间距不足、原消防用水量不足、防火分区难以调整……这些都无法满足现代功能的使用需求。同时,在办理消防审验手续时,无法提供使用功能变更规划许可。
作为全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城市,南京市积极探索,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撑和可行的技术路径。通过正负面清单、企业函询等方式,功能改变认定程序被简化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2022年,在修订《江苏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试点经验总结上升为地方立法,从立法层面畅通了既有建筑消防审验管理路径。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适用于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规划、建设和消防的审批管理规则,推动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和机构实现相关审批受理要件、办理流程、适用标准的衔接和统一。
同时,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应当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存在空间、结构等客观条件限制的,应当符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消防技术要点,并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加强性措施,提升火灾预防和处置能力。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改造利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组织编制防火安全保障方案,作为管理的依据。
从消防设计技术标准的角度来看,既有建筑的消防设计区别于新建建筑,不应囿于现行规范“处方式”条款的限制,而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此,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条例》相关要求,为既有建筑改造消防工作量身打造的“说明书”——《江苏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技术要点(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要点》),已于不久前正式执行。该《技术要点》是全国首部依法明确城市更新中消防新老标准适用规则的省级文件。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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