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7月26日 01:51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御顺”)100%股权、南通御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御盛”)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9号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规定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9号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标的资产以及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南通御顺100%股权、南通御盛100%股权,交易对方为御顺集团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各方充分协商确定,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3、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并购贷款等方式筹集交易价款进行支付。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4、标的资产的交割

  在第一笔股权交易款支付至共管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各方应配合完成标的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为交割日,在交割日或之前,标的公司向公司交付组织性文件、财税资料、标的公司印章等全部交接资料,并办理银行账户委托和授权签字人等变更等。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5、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存和保护标的公司资产,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与以往惯例及谨慎商业惯例一致的方式经营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维护与供应商、合作方、客户、员工之间的关系,保证标的公司正常运营,并确保标的公司的商誉和经营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6、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在第一笔股权交易款支付至共管账户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各方应配合完成标的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

  《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对本次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若交易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下的约定,均应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7、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获得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全部批准、许可及/或备案,则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与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对股权交易款的支付方式、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渡期安排、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交易的一切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修改和实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具体方案,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政府主管部门及有权监管机构的核准情况,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具体事宜、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2、决定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聘用协议或委托协议等相关服务协议;

  3、批准、签署有关审计、评估等报告,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4、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涉及的有关部门审批、工商变更登记等必要的手续;

  5、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6、组织公司和中介机构共同编制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材料;

  7、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获得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全部批准、许可及/或备案,则本授权自动延长至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议案》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专项审计机构;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机构;聘请深圳君瑞资产评估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76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御顺”)100%股权、南通御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御盛”)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9号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规定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9号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标的资产以及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南通御顺100%股权、南通御盛100%股权,交易对方为御顺集团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各方充分协商确定,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3、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并购贷款等方式筹集交易价款进行支付。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4、标的资产的交割

  在第一笔股权交易款支付至共管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各方应配合完成标的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为交割日,在交割日或之前,标的公司向公司交付组织性文件、财税资料、标的公司印章等全部交接资料,并办理银行账户委托和授权签字人等变更等。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5、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存和保护标的公司资产,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与以往惯例及谨慎商业惯例一致的方式经营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维护与供应商、合作方、客户、员工之间的关系,保证标的公司正常运营,并确保标的公司的商誉和经营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6、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在第一笔股权交易款支付至共管账户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各方应配合完成标的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

  《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对本次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若交易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下的约定,均应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7、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获得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全部批准、许可及/或备案,则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与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对股权交易款的支付方式、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渡期安排、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7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2.66%。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尚未明确具体金额。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阳鸿”)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南通御盛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拟为南通阳鸿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向交易对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因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及担保事项尚需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9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堤顶路65号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资本:25,572.076963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在阳鸿公司自备码头内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从事货物装卸(通过管道输送方式装卸)、仓储(集装箱除外,危险货物装卸按《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载明的种类进行)及船舶淡水供应的港口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通阳鸿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3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3、南通阳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顺利完成本次交易,公司拟为南通阳鸿在本次交易相关交易价款及其在共管账户产生的利息的支付、违约责任等向交易对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支持本次交易的实施,将不收取任何担保相关费用。

  本次交易对价尚未确定,在以上担保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等以交易对价为依据做最终确认。

  四、董事会意见

  南通阳鸿拟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并购贷款等方式筹集交易价款进行支付,公司为南通阳鸿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本次交易将提升公司仓储规模,并增强长三角区域的集群效应、协同效应,进一步夯实公司的竞争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南通阳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等各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购买资产提供担保将有利于本次交易进程的推进;公司为支持本次交易的实施,将不收取任何担保相关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本次交易相关担保事项尚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总额为456,573.88万元(其中包含人民币297,079.48万元,港元192,000.00万元,适用汇率“1港元=人民币0.8307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2.66%。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422,813.88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75,854.4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为同一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同笔债务对应的担保额度总额不作重复计算);公司对合营公司担保金额为33,7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25%。

  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不超过38,000.00万元,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通过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50,000.00万元,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交割仓资质提供担保,未明确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78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的

  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南通御盛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相关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本次交易存在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相关情况而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能否实施及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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