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郭丰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收到郭丰明先生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郭丰明先生按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达到2%比例;同时收到郭丰明先生出具的《股份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本次减持后郭丰明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占减持时点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实施进展情况及累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情况
二、累计权益变动情况
郭丰明先生自2022年12月28 日股份解除限售至2023年7月24日,累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注:2023年5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股东的持股数量相应增加;累计权益变动期间,郭丰明合计减持10,209,700股,占减持时点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5%。
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存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累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郭丰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注:2023年5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股东的持股数量相应增加;累计权益变动期间,郭丰明合计减持10,209,700股,占减持时点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5%。
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存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为郭丰明先生履行前两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和公司于2023年0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其中2023年6月29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的“《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郭丰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科安达
股票代码: 002972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丰明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4层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面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姓名:郭丰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4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 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个人资金需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3 年 6月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4,920,1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9,840,35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3 年7 月 2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9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到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或自身需要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2023 年7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丰明减持公司股份4,9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完成后,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编制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2年12月28日至今的权益变动情况予以说明。
一、 权益变动方式及累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期间为2022年12月28日股份解除限售至2023年7月24日。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如下:
注:2023年5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相应增加;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减持10,209,700股,占减持时点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5%。
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存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累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丰明先生自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7月24日,累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注:2023年5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相应增加;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减持10,209,700股,占减持时点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5%。
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存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丰明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15,826,526 股,其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0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
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郭丰明
签字:
签署日期: 2023 年7 月 25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郭丰明
签字
签署日期: 2023 年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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