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7月26日 01:0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符志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方诚先生具有履行监事职责的组织能力、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补选方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鉴于邱星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股东提名方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补选股东代表监事事项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

  暨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代表监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邱星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邱星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邱星福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新任股东代表监事就职前,邱星福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星福先生通过上海萃慧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9,070股。其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邱星福先生在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邱星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方诚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6日

  方诚先生,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审计专业,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4年9月,任天津泰达阿尔卑斯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2014年10月至2021年8月,任上海思倍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任上海道宜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2年7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内审部审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方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8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盛夏路565弄54号(D幢)11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10日

  至2023年8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8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盛夏路565弄54号(D幢)11层,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21-60753051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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