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023年07月04日 05:1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赫达”或“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深证上[2023]134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赫达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3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7月5日(T+2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60,000.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60,0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8,0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山东赫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3年7月3日(T日)结束。

  根据2023年6月29日(T-2日)公布的《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赫达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赫达转债本次发行60,0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共计6,000,000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7月3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赫达转债为411,269,500元(4,112,695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8.54%。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赫达转债总计为188,730,000元(1,887,3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1.46%,网上中签率为0.0019329397%。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有效申购数量为97,638,842,440张,配号总数为9763884244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9763884244。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7月4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在2023年7月5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赫达转债。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5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赫达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3年6月29日(T-2日)在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的《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999号

  联系电话:0533-6696036

  联系人:毕松羚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电话:010-60840822、010-60840824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发行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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