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事项基本情况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1,000,000股,上限为2,000,000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0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2023年5月9日披露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2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购买的最高价为12.20元/股、最低价为11.9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5,066,467.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3年6月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21,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5%,购买的最高价为12.20元/股,最低价为11.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66,467.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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