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委派范金华先生、朱树李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因朱树李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信证券决定由韩冬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范金华先生、韩冬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朱树李先生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附:韩冬简历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201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完成了永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斯莱克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及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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