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2023年07月04日 01:2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66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2年12月1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3,167,500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上述已回购的股份。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2、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总份额为903,300份,每份为1股,共计903,300股。初始设立时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126人,实际参加人数为124人,实际认购份额为890,900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参加持股计划的员工自筹资金。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ZZAA1B0017)。

  3、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回购股票已于2023年6月29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33%,过户价格为5.44元/股。

  根据《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最长为48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四期解锁,对应每期解锁比例依次为30%、30%、20%、20%。

  三、 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高华先生、副总经理师金棒先生、副总经理刘朋朋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海兵先生、财务总监皇甫乐群先生、监事会主席孙建丰先生,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决策等将完全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 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对锁定期内各年度的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 备査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

  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2ZZAA1B0017)。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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