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租赁合同签署概述
2017年4月27日,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双桥商场整体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经华北路2号的“双桥商场”项目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和地上一层至地上五层的全部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总租赁面积为36395.64平方米出租给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用于开设大型商业项目(零售及生活配套)。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与华联综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自 2017 年 4 月 11 日起至 2037 年 4 月 10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双桥商场整体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2020年6月29日,公司与华联综超、四川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北华联”)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将双桥商场承租人由华联综超变更为四川北华联,华联综超出具《承诺函》承诺对四川北华联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22年2月16日,公司与华联综超、四川北华联、北京华联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投资”)签订了《关于变更连带责任承担主体的补充协议》,将连带责任承担主体由华联综超变更为华联投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锦华路二段166号100栋-1层15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琳;
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销售及配送医疗器械、食品、日用百货等;零售卷烟、药品、书刊;餐饮服务;建筑劳务分包;物业管理;日用品修理;摄影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展览展示服务;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广告业(不含气球广告);洗衣服务;打字、复印;健身服务;经营场地出租;生活美容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四川北华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四川北华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情况
由于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影响,消费市场紧缩等原因,近期四川北华联按照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提出拟于2023年6月30日解除租赁合同,经公司与四川北华联多次谈判磋商并确认相关事实,以及依据租赁合同“因四川北华联原因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四川北华联需将其拥有的用于该物业的所有装修及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无偿转让给公司”条款,双方协商并于2023年6月30日签订《设施设备交接确认函》,以及安排相关设施、设备的交接。
涉及房屋租赁关系解除的其他事项,公司将进一步根据租赁合同相关条款与四川北华联另行协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四川北华联本次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公司将按照协商情况处理后续事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物业出租业务非公司主营业务,标的房屋为公司存量商业房产,本次租赁合同终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随着宏观经济的企稳复苏,消费市场回暖,公司将把握市场动态,寻求多样性合作模式,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率。受宏观经济和租赁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后续租赁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房屋租赁合同》;
2、《设施设备交接确认函》。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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