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3年07月04日 01:2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收到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国投”)发来的《关于要约收购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函》,现就本次要约收购事宜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甘肃国投拟收购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慈集团”)100%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佛慈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61.63%。本次交易完成后,甘肃国投通过佛慈集团间接拥有公司的权益将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23年5月5日、6月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导致要约收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甘肃国投对佛慈集团的审计、评估、财务尽职调查及法律尽职调查仍在进行中。同时,本次交易尚需履行评估报告备案或核准程序;尚需签署正式的《收购协议》;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尚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宜出具批准或同意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查决定。

  目前,甘肃国投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甘肃国投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满足要约收购条件时及时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在此之前,甘肃国投将每30日告知公司有关本次交易进展情况,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次要约收购尚未生效,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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