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3年07月01日 05:1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河南中豫信用增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豫信增”)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豫信增持有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为4.9999998%。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形。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2023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中豫信增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通过二级市场共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184,12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6月17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中豫信增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6月29日,公司收到中豫信增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至5%以下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6月28日和29日,中豫信增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07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51831%,持股比例由5.7451829%降至4.9999998%。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豫信增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中豫信增持股情况如下:

  ■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中豫信增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中豫信增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中豫信增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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