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5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报文件财务资料更新
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100%的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受理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7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3年3月31日,因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相关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中止本次交易审核。
2023年4月28日,公司将申请文件中相关审计报告财务数据更新至2022年12月31日,并完成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审核本次交易事项。2023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同意恢复审核的通知。
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有效期为六个月,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数据即将超过有效期。为确保财务资料有效性,公司将进行加期审计并对相应内容进行更新。鉴于完成前述工作尚需一定时间,无法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公司决定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审核本次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中止审核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各方中介机构推进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加期审计事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待审计工作完成且加期审计报告、备考报告等中介机构相关文件出具后,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补充提交加期审计资料,并申请恢复审核。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审核通过、完成注册及最终审核通过、完成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群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6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6号10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郭洪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及部分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2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1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第10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股东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第10项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曦林、杨奕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7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100%的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务已中止审核。
一、本次中止审核的说明
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所引用的相关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为保持审核期间财务资料的有效性,公司需要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加期审计,并补充提交相关文件。因此,2023年6月30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审核本次交易事项。2023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中止本次交易审核的通知。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进展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已分别于2022年11月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3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3月23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受理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7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3年3月31日,因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相关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中止本次交易审核。
2023年4月28日,公司将申请文件中相关审计报告财务数据更新至2022年12月31日,并完成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审核本次交易事项。2023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同意恢复审核的通知。
2023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17号)。
三、中止审核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各方中介机构推进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加期审计事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待审计工作完成且加期审计报告、备考报告等中介机构相关文件出具后,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补充提交加期审计资料,并申请恢复审核。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审核通过、完成注册及最终审核通过、完成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群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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