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2023年07月01日 05:1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3-037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0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34,091,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49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88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8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204,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02%。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胜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

  注:1、“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9、议案11-1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

  3、上述议案11-1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存在作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而未回避表决的情形。

  4、上述议案15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不存在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王震作为征集人于2023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1-13征集投票权。在征集期内,征集人收到的委托投票情况为: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表决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梦灵、游文彬;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征集人资格及公开征集表决权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3-038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借款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西藏紫光卓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卓远”)、芯鑫商业保理(深圳)有限责任公司、芯鑫商业保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两家公司合称“芯鑫保理”)签署的《展期协议书二》,以及紫光卓远、芯鑫保理向公司发送的《告知函》的有关内容,紫光卓远持有对公司借款本金为人民币1,014,254,928.32元的应收账款债权;芯鑫保理持有受让的对公司借款本金为人民币101,202,571.68元的应收账款债权,其中芯鑫商业保理(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保理”)持有5,303,744.46元,芯鑫商业保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保理”)持有95,898,827.22元。以上借款的利息均自2022年4月1日起算,借款到期日均为2023年9月30日,利率均为年利率4.35%。

  经友好沟通,公司已向深圳保理偿还其受让的对公司全部借款本金人民币5,303,744.46元;公司已向天津保理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81,696,255.54元,公司对天津保理的剩余借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4,202,571.68元。上述借款本金对应利息由公司在2023年9月30日前另行支付。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签署〈展期协议书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借款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关于借款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关于借款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关于借款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关于借款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进展情况

  经友好沟通,公司已于近日向天津保理偿还剩余借款本金人民币14,202,571.68元,并向其支付95,898,827.22元借款本金所对应的利息共计3,174,437.78元;公司已于近日向深圳保理支付了5,303,744.46元借款本金所对应的利息共计65,105.28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天津保理、深圳保理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

  公司将持续关注借款事项的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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