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6月29日 01:3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470,959,4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85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72,653,0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77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98,306,3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075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98,407,8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08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股份98,306,3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07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1)项:周晓峰同意股份数:464,620,952股

  1.02.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2)项:李景华同意股份数:435,410,725股

  1.03.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3)项:王世平同意股份数:461,280,39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1)项:周晓峰同意股份数:92,069,376股

  1.02.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2)项:李景华同意股份数:62,859,149股

  1.03.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3)项:王世平同意股份数:88,728,816股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第(1)项:杨纾庆 同意股份数:470,872,701股

  2.02.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第(2)项:柳铁蕃

  同意股份数:470,872,7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第(1)项:杨纾庆

  同意股份数:98,321,125股

  2.02.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第(2)项:柳铁蕃

  同意股份数:98,321,124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1)项:於树立

  同意股份数:470,872,702股

  3.02.候选人:《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2)项:王雷

  同意股份数:441,662,47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1)项:於树立

  同意股份数:98,321,126股

  3.02.候选人:《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2)项:王雷

  同意股份数:69,110,898股

  4、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给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发放年度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0,85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104,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301,1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6%;反对104,7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5、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给外部监事发放年度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0,85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104,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301,1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6%;反对104,7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6、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0,6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9%;反对165,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2%;弃权1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24,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22%;反对165,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3%;弃权1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5%。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531,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11%;反对12,385,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299%;弃权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979,6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708%;反对12,385,5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860%;弃权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3%。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0,86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5%;反对64,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311,2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8%;反对64,1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2%;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0,85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64,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301,1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6%;反对64,1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2%;弃权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3%。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0,86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7%;反对63,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312,1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7%;反对63,2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2%;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海律师、张天龙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3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工会《关于推荐芦纪郎先生作为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监事的函》,该函内容如下:

  因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于2023年3月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治理结构要求,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公司工会提名芦纪郎先生(简历附后)作为公司职工代表出任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其与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代表监事一致。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9日

  附件简历:

  芦纪郎,52岁,大专学历,现任宁波米勒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华翔特雷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未持有宁波华翔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35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下午5:30在宁波象山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全部当选,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选举於树立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自2023年6月28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3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6月16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06月28日下午5:00在宁波象山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推选,选举周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3年6月28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设立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具体委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晓峰

  委员:李景华、杨纾庆、王世平、柳铁蕃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纾庆

  委员:王世平、柳铁蕃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纾庆

  委员:柳铁蕃、王世平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柳铁蕃

  委员:杨纾庆、李景华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3年6月28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经董事长提名,同意续聘孙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经总经理提名,同意续聘井丽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经总经理提名,同意续聘孙润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经总经理提名,同意续聘徐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5、经董事长提名,同意续聘韩铭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徐勇先生任期与其个人劳动合同一致,其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选聘新的财务总监,并及时予以公告。其余高管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自2023年6月28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其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陈梦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其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会议同意续聘王雷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其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孙岩先生,60岁,研究生学历,曾任中信产业基金运营合伙人,美国库博标准汽车集团公司副总裁、中国区执行董事,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井丽华女士,48岁,金融学博士,CPA(中国),曾任宁波华翔投资总监、建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席董事、卓亚融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21,000股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润尧先生,42岁,本科学历,曾任宁波华翔市场部总监,敏实集团华东三区业务项目部负责人,丰田纺织集团(中国区总部)副部长等职务。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10,700股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勇先生,50岁,MBA/EMBA,CPA(美国),曾任宁波普瑞均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美国)审计师。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铭扬先生,50岁,本科学历,曾任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宁波华翔证券事务部,2015年6月起任宁波华翔董事会秘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梦梦女士,32岁,研究生学历,会计与金融专业,2015年加入宁波华翔。2016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雷先生,41岁,研究生学历,CPA,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曾任职苹果采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经理、普华永道并购部门业务副经理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师。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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