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应收账款承诺款的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应收账款承诺款的公告
2023年06月27日 01:32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应收账款承诺概述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2年6月9日与周文元先生签署了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安排的《协议》。鉴于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星公司”)存在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未能按期收回的情况,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针对部分应收账款,周文元作出相关管理及差额补足承诺。该事项经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周文元签署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安排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润星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情况,对照《协议》承诺内容,周文元先生将于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三个月内补足差额12,662.14万元。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应收账款承诺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二、应收账款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收到上述差额补足款,周文元先生关于应收账款承诺中的2022年度差额补足义务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3-046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301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按照《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需在2023年6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和核查,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年报问询函》中问题较多,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全部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预计于2023年7月11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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