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6月27日 01:32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9:15-15:00。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一号11号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9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03,099,1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75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9,734,8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01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364,2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4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5,616,5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3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252,2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364,2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41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等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调整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关联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持的200,222,002股股份,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7,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7,1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关联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所持的197,482,626股股份,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6,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6,5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099,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6,5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47,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3%;反对551,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4,6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736%;反对551,9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邀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律师为于野、卢文婷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3-065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

  债权人通知及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基本情况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园置业”)未能完成2020-2022年的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等相关规定,业绩承诺方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软件园”)本次应补偿股份16,114,355股,应补偿股份数量取整差额现金人民币1.52元,公司以人民币1.00元总价回购全部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同时数源软件园需退回公司2020年度分红人民币564,002.4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2023年6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等相关公告。

  二、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相关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3,828,600股减少至437,714,24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53,828,600元减少至437,714,245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8月10日,每个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一号11号楼

  联系人:占红霞、陈莹莹

  联系电话:0571-88271018

  电子邮箱:stock@soyea.com.cn

  邮编:310012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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