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关于召开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3年06月05日 00:2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6月1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 上述议案1、议案2已分别经公司2023年6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 上述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3年6月14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胡斌

  3、联系电话:0571-63553779

  4、指定传真:0571-63553789

  5、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

  6、邮政邮编:31140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9”,投票简称为“富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37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的事项

  1、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6月1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樊凯女士、陈双娥女士的辞职报告,樊凯女士、陈双娥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辞职后樊凯女士、陈双娥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凯女士、陈双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樊凯女士、陈双娥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公司及监事会对樊凯女士、陈双娥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樊凯女士、陈双娥女士辞职后公司监事会人数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8条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

  二、增补公司监事的事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提名熊萍萍女士、赵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日

  1、熊萍萍女士个人简历

  熊萍萍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副部长、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督查专员。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昌东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事、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南昌万寿宫文化街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监事、南昌市政公用主题公园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熊萍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了担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萍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赵婧女士个人简历

  赵婧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科员、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招投标管理中心综合部部长、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评审部主管。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评审部部长助理。

  赵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3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辞职的事项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1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翔先生、刘琪先生和汤观鑫先生的辞职报告。陈翔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琪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汤观鑫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翔先生、刘琪先生和汤观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翔先生、刘琪先生和汤观鑫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陈翔先生、刘琪先生和汤观鑫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陈翔先生、刘琪先生、汤观鑫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人数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8条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二、增补公司董事的事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提名蔡翘先生、吴震林先生、黄永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董事会同意将增补候选人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吴震林先生还将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蔡翘先生、吴震林先生、黄永昆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1、 蔡翘先生个人简历

  蔡翘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助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济师、企管部部长,南昌市金振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南昌市政公用海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蔡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了担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翘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吴震林先生个人简历

  吴震林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主管。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总经理助理。

  吴震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翘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黄永昆先生个人简历

  黄永昆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ERP实施顾问,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助理。

  黄永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翘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38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忠梅先生和黄菊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忠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以及在公司兼任的其他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黄菊华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以及在公司兼任的其他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张忠梅先生和黄菊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忠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2,355,324.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黄菊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张忠梅先生和黄菊华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34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2日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旭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提名熊萍萍女士和赵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熊萍萍女士和赵婧女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3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万娇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陈翔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职,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刘琪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汤观鑫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蔡翘先生、吴震林先生、黄永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吴震林先生还将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同意聘任余思宏先生、叶钦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决定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1、余思宏先生个人简历

  余思宏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民警,江西省南昌市政府办公室副科长。

  余思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余思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叶钦先生个人简历

  叶钦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安监部科员,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安监(信访)部部长助理,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安监(信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叶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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