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李雯珊
Wind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目前,A股共有2886家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进行担保;其中,有24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违规担保的相关公告,近九成为“披星戴帽”公司。
相关公告显示,上市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的主要原因包括,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租赁、偿还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为上游供货商以及下游销售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
从行业分类来看,上述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中,计算机及通信设备行业公司数量居首,有298家上市公司对子公司进行融资性担保,额度约3276亿元;化学原料和制品行业居第二,有218家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担保,额度约2402亿元;电气机械制造业居第三,有216家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担保,额度约5846亿元。
例如,6月3日,长园集团发布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长园集团对其下属的3家子公司进行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5.6亿元人民币,已实际为3家子公司担保的余额达15.94亿元。长园集团表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日常经营的有序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
5月27日,怡亚通发布公告称,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怡合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合共9家子公司向关联公司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2.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院长助理柳建华教授表示,在金融机构看来,上市公司资质好,各种财务和非财务信息透明,同时熟悉子公司情况。因此,在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资金的时候,上市公司作为担保人,有助于子公司获得银行的信贷资金。
值得警惕的是,有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违规担保。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出于特定目的为子公司提供违规担保,进而再由子公司以投资、并购、交易等手段转出资金,满足控股股东的利益,这样的情况需高度重视。”柳建华说。
例如,*ST越博原控股股东、实控人李占江等高管未按上市公司内部审核流程,以公司名义为个人借款提供担保。6月2日,*ST越博发布公告称,公司在招商银行、广发银行、江苏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的贷款逾期,上述逾期贷款金额达到6.1亿元。
*ST华仪近日发布关于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据悉,该公司及子公司违规担保代偿资金占用7.84亿元。*ST华仪全资子公司华谊风能有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为*ST华仪关联方提供借款、票据等质押担保。目前*ST华仪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公司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一系列问题将存在难以化解的风险。
广东圣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田勇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上市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违规担保主要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通过所谓担保,实为上市公司资金转回自用;二是名为挽救被担保公司,实际却进行利益输送;三是为达到资产重组目的,通过为不符合融资条件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巨额担保。
对此,田勇建议从三方面加强监管,避免“台底交易”,一是对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开展损失追究和刑事追究;二是应提高审核调查接受贷款业务的相关金融机构主体责任的力度;三是明确凡涉上市公司担保,均须以公告为担保合同生效起始日。
“建议加强对上市公司担保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担保行为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提示制度,同时加大对违规担保行为的打击力度。”Co-Found智库金融行业研究负责人聂清云表示。
(编辑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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