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6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王碧安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方案的议案》;
1、同意设立国际业务办公室,暂设在运营管理部(信息部)。
2、同意设立综合监督检查办公室(公司直属单位),撤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室。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期限叁年。
2、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伍仟万元,期限贰年。
3、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期限壹年。
4、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期限壹年。
5、向广东华兴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广州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矿业”)向中国银行来宾市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一年期借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广西矿业为该笔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26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卓卓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申请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俊辉、罗绍德、廖江南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3-048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6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矿业”)向中国银行来宾市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一年期借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广西矿业为该笔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此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公司累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此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广西矿业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6日
注册地址:广西武宣县桐岭镇湾龙村
法定代表人:曹胜祥
注册资本:39,29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广西矿业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铅锌矿开采销售;铅锌矿、重晶石、硫铁矿、白云石加工、销售;道路货物运输。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2 年12月31日,广西矿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96,616万元,负债总额 123,842万元,净资产72,774万元,资产负债率62.99%,营业收入57,350万元,净利润 15,002万元。
截至 2023 年3月31日,广西矿业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93,699万元,负债总额 117,616万元,净资产76,083万元,资产负债率60.72%,营业收入15,015万元,净利润 3,132万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矿业向中国银行来宾市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一年期借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广西矿业为该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贷款偿还能力有保证,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19.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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