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6月1日公告,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要求核查公司董事会拒绝将相关股东的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理由是否充分、合规,是否存在限制股东合法权利的情形。如大众交通后续提请监事会召开股东大会或依规自行召开股东大会,要求公司明确就该事项的处理及应对措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前期发布的股东代表诉讼公告及本次公告显示,公司股东以娄健颖等人为被告发起股东代表诉讼,公司以娄健颖等人为被告发起侵权诉讼,相关案件均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向相关方核实上述诉讼事项进展情况,是否已由法院作出生效裁决;要求相关涉诉人员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便利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在前期相关资产收购事项中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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