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橙子”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正在履行金橙子持续督导工作,对公司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孙健、万能鑫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3年4月13日(北京)、2023年5月12日(苏州)
(四)现场检查人员
孙健、边雅婷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和公司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有关人员;
3、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会议资料;
4、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5、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账簿以及重大商务合同等资料;
6、核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况;
7、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运用凭证等资料;
8、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9、检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董监高的承诺履行情况。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金橙子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议案、会议记录和决议等会议资料,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谈话和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对外披露的公告以及备查文件,核查公司是否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是否在指定的媒体或网站上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对董事会秘书关于信息披露事项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拥有的资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产完全分开、产权关系明确。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施及资产;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实地查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同时核查了公司账簿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及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取得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和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查阅了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理财协议,查阅了公司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谈话。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查阅了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及三会会议文件、相关财务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了解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本持续督导期内,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相关行业及市场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公司高管进行访谈,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持续、合理的推进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2、保荐机构提请公司保持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高度重视,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开展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的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现场检查结论
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金橙子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保荐代表人:孙 健 万能鑫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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