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年06月01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保证2023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公司为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公司为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吴强

  (4)注册资本:17,206万元人民币

  (5)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168号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93393264B

  (7)成立时间:2009年08月27日

  (8)经营范围: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液晶电视、液晶模组及其零部件;从事液晶背光模组紧密钣金件、高端电视结构件、金属模具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零件、家用电器、改性塑料材料、钣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及其制品的研发、销售;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公司持有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99.4188%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0.5812%的股权。

  2.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2. 担保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6.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 子公司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宁红涛

  (4)注册资本:40,100万元人民币

  (5)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5240255

  (7)成立时间:1997年09月12日

  (8)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电视机制造;工业设计服务;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9)主要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98%的股权。

  2.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 担保人: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6. 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任何一笔债务”的用语均指本含义)而言,甲方(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587万元,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22.77%;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余额9,130万元,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13.34%;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204万元,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0.30%。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苏州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中国民生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6日以邮件、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宁红涛先生、熊海涛女士、任雪峰先生、刘文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宁红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熊海涛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任雪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刘文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胡彬先生、何和智先生、任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胡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何和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任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6日以邮件、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娟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高俊生先生、王建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拟聘任的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高俊生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王建钧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10月11日届满,公司此前已于2022年10月18日发布《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于2023年2月21日发布《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再次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宁红涛先生、熊海涛女士、任雪峰先生、刘文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胡彬先生、何和智先生、任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胡彬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彬先生、何和智先生、任力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董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继续担任董事职务,并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本次换届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南京先生、独立董事张孝诚先生、独立董事沈肇章先生、独立董事阮锋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后仍将按规定遵守有效期内的相关任职承诺。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宁红涛先生:

  宁红涛,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3年,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曾兼任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委会会长、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中国再生塑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常务副理事长、清远市第七届人大代表、清远市工商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等社会职务,现担任广州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广州市“TOP100新锐”计划新能源新材料专委会主任等职务。

  截止2023年5月31日,宁红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宁红涛先生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熊海涛女士:

  熊海涛,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64年,硕士。现任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7年加入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1998年1月至今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获2019年大湾区杰出女企业家奖,2018年广东省及广州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现任黄埔区工商联合会副主席。曾任广州市九三学社黄埔区第四支社副主委、广州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和黄埔区第一届人大代表。

  截止2023年5月31日,熊海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熊海涛女士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 任雪峰先生:

  任雪峰,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2年,本科,厦门大学EMBA在读。1993年7月毕业于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原常州无线电工业学校)工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1993年8月至1999年3月,就职于(北京牡丹)镇江电视机厂研究所,担任产品结构设计工程师,结构科科长职务。1999年3月至2000年3月,就职于(香港独资)镇江三森电气有限公司,担任产品结构设计负责人。2000年3月至2019年9月,就职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产品结构设计工程师,结构设计部长,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就职于重庆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任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中心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担任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2023年5月31日,任雪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88900股。

  任雪峰先生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 刘文生先生:

  刘文生,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83年,硕士。2009年7月福建农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2010年3月至2021年3月就职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金发科技总经理秘书,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区域经理、资源开发部部长,总经理助理,金发科技可持续发展产品部副总经理。2021年4月入职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

  截止2023年5月31日,刘文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刘文生先生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胡彬先生:

  胡彬先生,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2年,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四川托普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四川华联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所长、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执行所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截止2023年5月31日,胡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胡彬先生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何和智先生

  何和智,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3年,博士。1994年至今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兼任《机电工程技术》杂志编委、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副秘书长,2017年7月至今担任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2023年5月31日,何和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何和智先生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 任力先生

  任力,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3年,博士。1997年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教授。曾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第22届中国专利银奖、广东省技术发明一等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广东省专利金奖等。现任国家人体组织功能重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华南理工大学医疗器械研究检验中心副主任。

  截止2023年5月31日,任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任力先生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10月11日届满,公司此前已于2022年10月18日发布《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于2023年2月21日发布《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再次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设3名监事,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经公司监事会对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高俊生先生、王建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选举通过后,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未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日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 高俊生先生:

  高俊生,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83年,中共党员,2008年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士学位。 2008年7月至今就职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毅昌模具公司项目工程师、模具公司商务主管、模具公司市场部部长、模具公司市场总监、模具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广州园区副总经理。

  截止2023年5月31日,高俊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高俊生先生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王建钧先生:

  王建钧,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4年,1996年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精密机械专业,学士学位。2003年12月至今,历任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主管,部长,总监等。2019年10月至今任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2023年5月31日,王建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王建钧先生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一)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前。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前。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 董事长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年(税前)。

  2.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3.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三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董事长、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四)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1日下午2: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15至2023年6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 截止2023年6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二楼VIP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 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1、提案2、提案4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涉及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1至提案3,股东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提案中涉及的独立董事选举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6月20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系人:郑小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0”,投票简称为“毅昌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

  (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要求公司收到《告知函》后以临时公告方式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相关文件,同时报送诚信记录核查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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