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交所对*ST商城控股股东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根据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对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王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26号)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2021年10月20日,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商城)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显示,控股股东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先半导体)及实际控制人王强承诺,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避免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9个月内,承诺人将促成上市公司剥离亏损子公司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百货)及与之相关的所有负债,并使用出售商业城百货所获款项偿还公司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承诺人将在上述期限内对上市公司内部实施资产重组,剥离亏损资产,减轻经营压力,提升运营能力。2022年1月7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9月24日,公司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由于公司未能与相关各方就全资子公司商业城百货100%股权的估值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后,领先半导体及王强的上述承诺预计将无法按期完成。截至2023年5月,上述承诺未完成。
有关责任主体在异议回复中提出的主要申辩理由如下:第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后,承诺人迅速落实承诺事项,于2022年1月与潜在买方达成交易意向并签署协议,于2022年1月至9月推进各项工作。但是公司与相关方未能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最终承诺期限内未能促成出售。第二,承诺逾期后,承诺人启动公司董事会改选工作,继续推动资产出售的各项工作,自2022年11月7日起法院已原则上同意承诺人提出的可能性方案,努力化解公司债务危机。
上交所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开作出的上述承诺已于2022年10月到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承诺,相关违规事实清楚,且在证监局责令整改期限届满后仍未完成相关承诺,情节严重。相关责任主体所称已推进相关工作、收购方案未达成一致等不能作为减免责任的合理理由。针对相关责任主体提出的法院已经同意方案,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公告,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目前尚未形成承诺履行的具体安排与计划,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构成承诺履行实质性重大进展,不足以减免其违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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