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再次公布一起代办保障房涉法涉诉典型案例的通报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再次公布一起代办保障房涉法涉诉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3年05月29日 12: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中共西安市纪委办公厅《2023年全市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严肃查处公租房违规分配、违规承租转租转借等问题。在专项整治活动过程中发现不法分子发布虚假信息,骗取群众钱财,造成群众的钱财损失。为进一步提醒群众避免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现再次通报一起代办保障房涉法涉诉典型案例:

一、案例情况

2018年至2019年间,被害人王某某、陈某甲、樊某三人先后通过樊某认识冯某某,冯某某虚构自己有能力办理公租房的事实,于2019年在西安市新城区分别骗取被害人王某某、陈某甲、樊某人民币1.4万元、1.6万元、2.2万元,共计5.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因长期未能办理,被害人报警,案发前,冯某某已退还被害人王某某0.4万元、陈某甲1.1万元。案发后,冯某某将剩余3.7万元赃款全部退还三名被害人并取得三名被害人的谅解。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冯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院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根据冯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二、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郑重提醒

各类保障房的申请、审核、配租有着严格的程序,按照有关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切勿相信花钱“找关系就能办理保障房”“公租房五年后可购买”等虚假信息,以免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

我市公租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不存在入住五年后可购买产权的政策。凡以“公租房五年后可购买”为诱饵发布的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

申请保障房资格的全部流程均无中介、不收费、无代办。我中心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个人收费代办保障房。任何单位、机构、个人在受理保障房资格审核业务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违法行为。不法分子利用保障房实施诈骗,最终难逃法律的严厉制裁。

如有市民向收费代办保障房的机构或个人交纳了钱财,请受害群众尽快到公安机关举证、报案,尽早挽回经济损失。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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