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 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 告
2023年02月02日 05:5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9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3年1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23年2月1日(星期三)下午15:00

  3、 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会议室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股份193,397,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852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87,491,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4603%;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25人,代表股份5,905,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925%;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25人,代表股份5,905,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92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2,285,636股,反对1,049,600股,弃权62,0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4252%、0.5427%、0.03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93,739股,反对1,049,600股,弃权62,0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764%、17.7737%、1.0499%。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会议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0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股票规模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2019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修订稿)》。

  2020年1月2日,公司披露了《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0,39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最高成交价为8.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0,692,828.36元(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30,398,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2%,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股份认购、过户及回购股份处理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65420,开户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额为持有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30,398,300份,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30,398,300元。

  截至2023年1月19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加人数为108人,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30,398,300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30,398,300份(含公司董事长韩旭先生代为持有的预留份额),实际认购份额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一致。以上由烟台兴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烟兴会验字[2023]001号《验资报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情况

  2023年1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0,398,3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月3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的标的股票(不含预留部分,下同)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的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在解锁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各持有人在考核年度(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其持有份额的解锁和分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根据上述非交易过户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8年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全部30,398,3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2%)已处理完成,全部用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回购股份的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中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长韩旭先生仅代为持有预留份额,不享有该部分份额对应的权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除前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 或事实。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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