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1月17日晚间,创新医疗(002173)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表示,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创新医疗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在2016至2018年度存在体检、治疗、设备销售等业务收入、成本确认不规范的问题。同时,建华医院在公章使用、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及存货管理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创新医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此外,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裁陈海军,时任财务总监吴晓明,时任董事会秘书傅震刚、田金明、马韬,时任副总裁梁喜才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十八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创新医疗、陈海军、吴晓明、傅震刚、田金明、马韬、梁喜才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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