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1月13日公告,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徐萃萃告知函,因非本公司事项,徐萃萃于近日收到了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因原任职公司在收购项目中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等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规定履行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义务,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徐萃革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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