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8月8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处4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处2.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17日,余杭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到公司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违法行为,发现公司主要负责人存在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违法行为,为此余杭区应急管理局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公司已对从业人员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如实记录,但公司并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违法行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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