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为充分发挥常态化核酸检测预警作用,及时排查疫情潜在风险,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每周在全市开展一次常态化新冠病毒全员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沧州市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每周免费进行一次核酸筛查。核酸筛查原则上采取性别分开、相对集中的方式进行,每周一对男性居民采样检测,周四对女性居民采样检测,周六对因事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检测的人员进行补检。
二、原36类重点人群中每周1检的人群自然纳入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其他重点人群严格按照规定检测频次和方式,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不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由于情况特殊、不方便进行核酸筛查的人员,如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居民和3岁以下婴幼儿等,其共同居住人务必参加核酸筛查。若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人员,不得在社会采样点采样,必须按规定到发热门诊筛查。
三、为方便居民就近进行核酸采样,各县(市、区)在相关场所设置了采样点,采样点位置可通过高德、百度等电子导航地图进行查询,广大居民可根据实际,选择合适时间,错峰前往采样点采样。各采样点采样起始时间视辖区居民采样完成情况适当调整,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
四、参加核酸筛查的居民应提前申领“沧州市民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排队时保持“两米线”,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扎堆。采样完成后,对无智能手机的人员由采样点发放“核酸已采凭证”。
五、自5月30日起,凡是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超、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农贸市场等重点单位、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均需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凭证”,不能提供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参加筛查的特殊人群出入公共场所时,其共同生活的同行人员必须持有规定期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督促本行业、本单位人员主动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全市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支持和保障居民参加核酸筛查。
七、广大居民必须履行疫情防控社会责任,自觉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个人未按规定进行筛查,或相关场所、单位未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常态化核酸筛查是及早发现疫情风险、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更是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必要措施。希望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并主动参与、主动检测、配合查验,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贡献。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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