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777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据通告,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阳光超市第三连锁店销售的、标识宁城县宁河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馬杆闷倒驴(60%voL)(生产日期2014/6/23),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盟市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食品大类 | 任务来源 | 检验机构名称 | 备注 |
正蓝旗上都镇阳光超市第三连锁店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二校东侧 | 宁城县宁河源酒业有限公司 | 赤峰市宁城县八里罕酒业园区 | 金馬杆闷倒驴(60%voL) | 500ml/瓶 | 金马杆 | 2014/6/23 | 酒精度 | 55.4%vol | 60±1.0%vol | 酒类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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