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管动态 | 惠天热电收关注函,深交所:相关销售政策是否最大程度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财经网资本市场讯,12月6日,因相关销售政策是否最大程度保护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存疑,惠天热电收深交所关注函。
资料显示,2021年12月4日,惠天热电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显示,惠天热电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汇物资”)向关联方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涌公司”)和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圣达公司”)出售煤炭合计20万吨,按目前煤炭市场价格初步估算本交易金额3.5亿元左右;佳汇物资拟租赁关联方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公司”)所属的兴隆店大型储煤场及其服务,租赁费39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对手方惠涌公司、圣达公司和煤炭公司均为惠天热电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能源”)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11月5日,惠天热电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对间接控股股东之子公司进行重整的公告》显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1月1日裁定正式受理惠涌公司、圣达公司和煤炭公司债权人对其破产重整的申请。2021年1月22日,惠天热电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显示,法院裁定受理盛京能源等12家公司(包括惠涌公司、圣达公司和煤炭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此外,惠天热电于同日(即2021年12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表决盛京能源等十二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显示,惠天热电将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盛京能源等十二家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上对《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二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惠天热电前期已依法向盛京能源管理人申报并确认了对盛京能源等公司的普通债权金额8,423.84万元,按照《重整计划草案》中关于普通债权受偿方式进行受偿。《重整计划草案》显示,对于超过40万元的非金融普通债权,将按照20%的清偿比例在本重整计划规定执行期间内现金清偿。
深交所表示对上述情况表示关注,要求惠天热电就以下问题进行书面说明。
其一,本次关联交易中惠天热电对惠涌公司、圣达公司的销售政策;是否实行预收政策,如是,说明预收款占交易总对价的比例及其合理性(如适用);是否提供信用政策,如是,说明应收账款占交易总对价的比例、信用账期及其合理性、收账政策、预计未来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适用);结合交易对手方的破产重整进展,说明相关销售政策的合理性,是否最大程度保护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深交所要求惠天热电独立董事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其二,惠天热电本次向惠涌公司、圣达公司销售煤炭形成的新增债权(约3.5亿元)在相关公司重整过程中的清偿顺位,是否属于普通债权,预计清偿比例(如适用)。深交所要求惠天热电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其三,请惠天热电结合近期煤炭价格的走势情况、交易对手方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以及对问题1和问题2的答复,说明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深交所要求惠天热电独立董事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开资料显示,惠天热电成立于1993年,是以集中供热为核心,集科研设计、工业安装、房地产开发及股权投资于一体的集团化上市公司,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居民及非居民提供供热及供暖工程服务,公司于1997年登陆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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